溫室氣體減排行動計劃
發布時間:2025-3-27 來源:本站
一、減排目標
1. 范圍界定
- 范圍一:直接排放(燃料燃燒、公司車輛、生產流程排放等)。
- 范圍二:間接排放(外購電力、熱力等能源消耗)。
- 范圍三:價值鏈排放(供應鏈、物流、員工差旅、產品使用階段等)。
2. 科學碳目標(SBTi標準)
- 短期目標(2028年):
- 范圍一+二:碳排放強度較基準年(2023年)下降25%。
- 范圍三:碳排放強度較基準年下降10%。
- 中期目標(2035年):
- 范圍一+二:絕對排放量較基準年減少50%(符合1.5℃路徑要求)。
- 范圍三:絕對排放量較基準年減少30%。
- 長期目標(2060年):
- 范圍一+二:實現凈零排放(100%減排+剩余排放抵消)。
- 范圍三:實現價值鏈凈零排放(90%減排+10%抵消)。
二、時間表與里程碑
三、監測與合規
1. 數據透明化(2024年起):
- 每年發布碳排放報告,通過第三方機構驗證。
2. SBTi認證(2026年):
- 2026年提交目標至SBTi審核,確保符合1.5℃路徑要求。
3. 動態調整(每3年):
- 根據技術進展(如氫能、CCUS)更新減排路徑。
四、風險與應對措施
- 技術風險:與高校合作開發新材料,投資低碳技術研發。
- 供應鏈風險:建立供應商減排激勵機制(如低碳訂單優先權)。
- 政策風險:參與碳市場交易,提前布局碳關稅(CBAM)應對策略。